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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“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”后,憑操作證操作,嚴禁無證開機,嚴禁非駕駛人員進入駕駛室內。 2、開機前應認真檢查鋼絲繩、吊鉤、吊具有無磨損裂紋和損壞現象,傳動聯接部位螺釘是否松動,各部電器元件是否良好,線路連接是否安全可靠,傳動部分、潤滑部分是否正常,并進行空運轉,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。行走式塔吊作業前,檢查軌道應平直,無沉陷,軌道螺栓無松動,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。 3、工作時應服從指揮,堅守崗位,集中精力,精心操作,嚴禁吊鉤有重物時離開駕駛室,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,即:起吊、下落慢,中間快。 4、下降吊鉤或吊物件時,如遇信號不明,發現下面有人或吊鉤前面有障礙物時應立即發出信號,服從指揮人員信號指揮。 5、操縱控制器時,應從停止點轉到第一檔,然后依次按級增加速度,嚴禁越檔操作,提倡文明開機,開機時由慢到快,停機時由快到慢,機未停妥嚴禁變換行駛方向。 6、駕駛員必須服從指揮員的信號指揮,操作前應先鳴號后開機。 7、吊運重物應高于前進方向所有障礙物2米。 8、遇有下列情況嚴禁起吊: (1)起重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; (2)超負荷不吊; (3)工作緊固不牢不吊; (4)吊物上有人不吊; (5)安裝裝置不靈不吊; (6)工件埋在地下不吊; (7)斜拉工件不吊; (8)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; (9)小配件或短料盛過滿不吊; 9、操作時發現塔吊工作不正常、安全裝置失靈應立即停止操作,切斷電源,匯報主管部門組織檢修,待正常后使用。在高空修理必須戴好安全帶。 10、下班前將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米處,松開回旋機構制動裝置,使其順風源自有擺動。 11、下班前各操作處于斷開位置,切斷電源,離開駕駛室必須加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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